大立科技与长春光机所开展光电装备项目研发合作

据麦姆斯咨询报道,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大立科技”)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,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签订〈合作框架协议〉的议案》,同意公司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(以下简称:长春光机所)签订《合作框架协议》,双方共同发起成立能够独立核算的合资公司,积极开展光电装备项目研发合作。

(一)合作宗旨

1、双方旨在探索一条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新路径,建立以信任、尊重与默契为基础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,实现提升效率与共同发展的合作目标和根本利益。

2、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、双赢、互利互惠、相互促进、共同发展、保守秘密、保护协作市场。

3、充分发挥双优势,优势互补,提高竞争力,共同助力成果转化,加快产业升级发展。

(二)主要内容

长春光机所与大立科技双方共同发起成立能够独立核算的合资公司,积极开展光电装备项目研发合作,长春光机所积极支持光电装备项目相关技术的合作,并为项目产业化实施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帮助;大立科技负责合资公司的投资建设工作,为项目的产业化提供直接的资金、设备、人员等资源投入,并负责合资公司的日常运营。

(三)后续影响

大立科技认为,公司与长春光机所签订《合作框架协议》,后期如顺利落地实施,将有利于实现双方在光电装备项目领域现有研发、生产及市场资源的充分利用,实现优势互补,有效地推动光电产业快速发展,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,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,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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